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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侵权纠纷再起波澜:MORROR ART起诉艺术大师ART MASTER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观点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无锡未来镜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镜公司”,其核心品牌为“MORROR ART”)诉艺术大师(深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大师公司”,品牌为“ART MASTER”)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艺术大师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该案的宣判,进一步明确了电商平台关键词引流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边界,为消费电子领域规范经营提供了司法指引。

据了解,此前有消费者反映,在淘宝等电商平台搜索“MORROR ART”相关音箱产品时,艺术大师公司旗下“ART MASTER(艺术大师)”的产品链接长期占据搜索结果首位,严重干扰正常的品牌搜索与购买路径,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其知情权与选择权。

公开信息显示,MORROR ART系未来镜公司核心品牌,成立于2020年,专注于家居视听领域,聚焦听觉与视觉艺术的融合,打造兼具家居美学与实用功能的产品,深耕产品品质与设计创新多年。2026年以来,该品牌旗下核心产品接连斩获沸腾质量奖、德国iF设计奖、米兰设计奖等国内外行业权威殊荣,产品实力与设计水准获得全球行业认可,在消费电子市场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口碑与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MORROR ART黑胶唱片歌词音箱R1荣获“艺术复古黑胶视觉音箱质量奖”

MORROR ART透明悬浮歌词音箱荣获“家居视听美学歌词音箱质量奖”

蓝牙音箱伴侣C1为 MORROR ART 音乐智控中枢 Music Hub 1 商品备案名

相较于行业内部分企业的同质化竞争模式,MORROR ART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拓宽产品边界,摒弃单纯的功能堆叠,注重科技与美学的结合,让消费电子摆脱冰冷感,成为兼具实用性与观赏性的生活伙伴,其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成果转化,也成为品牌立足行业的核心支撑。

早在2024年,未来镜公司便以艺术大师公司未经授权,擅自购买“MORROR ART”品牌关键词开展商业推广为由,将其诉至法院,同时就被诉产品外观模仿、虚假宣传等相关行为一并提出权利主张。

法院经审理查明,未来镜公司注册的“MORROR ART”商标,经长期使用及宣传推广,已在家居视听领域形成较高市场知名度。被告艺术大师公司作为经营同类音频设备的直接竞争对手,明知该商标的知名度,仍将其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进行销售推广,致使其店铺及产品链接位列搜索结果首位,该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其与未来镜公司、MORROR ART品牌存在特定联系,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同时,艺术大师公司通过付费购买关键词的方式进行定向商业推广,本质是借助MORROR ART的品牌影响力“搭便车”,以恶意蹭流方式提升自身产品销量,挤占了原告的正常市场流量。

近年来,电商平台关键词引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在消费电子等新兴领域频发,既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消费者与合法品牌权益。本案判决进一步明确,同业经营者恶意使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引流、造成消费者混淆的行为,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彰显了司法机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的导向。

MORROR ART品牌相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是原创品牌的核心生命线。品牌自创立以来始终深耕原创设计与技术研发,此次维权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捍卫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未来,品牌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恶意攀附品牌商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追责到底;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认准官方正规渠道,避免因品牌混淆遭受权益损失。